本网讯 (得宣)自全面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以来,得荣县委、政府为了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和服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县级财政较为薄弱的情况下,配套资金30余万元,为全县12乡(镇)灾后重建、维修加固房屋受灾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据悉,为深入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得荣县通过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利用地方财政补贴开展政策性灾后重建受灾户保险,积极探索和改革农村灾害救助方式,有效提高农户房屋灾后重建和灾区恢复正常生活秩序的能力。促进地方公共财政向受灾群众倾斜,提高财政支农救灾资金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该县将年龄达到16周岁以上、且参与“8·28”和“8·31”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和加固维修,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全部纳入被保险人,采取不记名、不计人数,以重建和加固维修农户为单位进行投保。全县重建户580户,加固维修户2507户,县财政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对农房重建和加固维修建筑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最高理赔金额为每户30万元。
据了解,为提高受灾群众救灾减灾意识,得荣县将继续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做好政策性灾后重建受灾户保险工作,提高灾后重建受灾户开展灾后自救的能力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