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姜涛)今年,泸定县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除中草药外的所有药物加成,实行药品零加价销售,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泸定县人民医院于2012年11月1日作为全省、全州首批试点单位,率先启动了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实行药品零差价。同时,该院对过期失效药品实行了更加严格的管理及控制,所有药品均通过四川省药招监管平台阳光采购,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泸定县人民医院通过药品零差价销售,已让利群众241万余元。同为县级公立医院的泸定县民族医院,2010年就开始实施了基药部分的零差价销售。今年,随着全国公立医院医疗改革,实施了非基药部分的零差价销售,今年上半年,该院非基药已销售34万余元,基药销售12万余元,总共让利群众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