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得荣县宣传部)2014年,得荣县坚持依法治县和维护民族团结两手抓,广泛凝聚共建美丽生态和谐幸福灾后新得荣的共识,使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社会环境更加和谐。扎实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成果固化,全面完成幸福工程十大行动的41个子项目,受益群众达2.1万人;923个小分队进村入户,解决群众诉求244件、实际困难461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个、模范户1个、模范个人4人,示范单位6个;县级“爱国守法”宗教活动场所4个,宗教教职人员27人。被州级表彰“爱国守法”宗教活动场所3个,宗教教职人员90人。新增统战宗教系统行政编制34名,设立龙绒寺管会和5个乡镇寺管所。争取民族发展项目3个,资金145万元,落实寺庙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74万元并投入100万元启动龙绒寺业务用房建设。完善僧尼社会保障机制,573名僧尼纳入低保,351名僧尼纳入社保,1059名僧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发展。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级监管中心1个、乡(镇)分中心11个、居委会管理站15个、网格94个,网上办理民生事项112件,基本实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社会服务管理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主动创稳,围绕“六五普法”,深入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14件,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12名。大力推进和谐边界建设,妥善处置奔都、八日与邻县虫草草场纠纷问题。扎实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活动,收缴各类枪支25支;破获各类刑事案件9件,查处治安案件28件。
行政环境更加优化。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政府班子问题38项,并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制定了推进政府2014—2016年重点工作“1+8”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限、责任领导和部门。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每月报审制度,仅县级接待费就较去年减少170万元,减幅达3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问责35起53人,发出监察建议书11份,点名通报2起11人,党纪政纪处分25人。加大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监督力度,完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28个,审减资金1044万元。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代表、委员满意率分别达100%、98%。动态清理县级行政权力,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0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受理业务9885件,满意率100%,办结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