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由理塘县政府牵头,县政府法制办、食药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县食药局查获的总价值为27万元的2吨未经检疫进口牛肉和不合格牛肉制品在距离县城6公里处的一山脚下进行集中销毁。
2014年12月27,县食药局执法人员对县城一家卤菜店的冻库检查时发现冻库内存有无中文标识又不能提供检验检疫证明和购进发票等证明的进口牛肉。同时,执法人员对生产的麻辣牛肉干和手撕牛肉进行抽检发现,同批次的两种牛肉制品的“菌落总数”均不符合GB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要求,认定结论为不合格。并经过前期调查、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程序,依照《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因涉嫌未经检疫进口牛肉、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对该卤菜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对2吨、货值总金额超27万元的未经检疫进口的牛肉和生产的不合格牛肉制品进行了没收,并依法给予该店行政处罚43.74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