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宗文)为加快推进民营经济发展,全面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县城经济综合实力,甘孜县采取“三举措”加大民营经济政策扶持。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重点支持农产品开发、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开发、商贸物流、旅游开发民营企业发展。农产品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民族民间手工艺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专项补贴2万元;商贸物流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专项补贴5万元。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成立甘孜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设立贷款贴息补助基金500万元,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民营企业,提供20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担保,并给予50%贴息。设立特殊群体创业基金50万元,对失业人员、“9+3”毕业生、残疾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经营期满1年且经营良好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3000元。
加大供地支持力度。民营企业投资复垦荒山、荒地或废弃地从事养殖业、种植业的,按照“谁复垦、谁受益”原则,从获利年份起,三年内免缴各项土地税费。对县委、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民营投资工业项目,以及以农、林、牧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民营投资项目,可按不低于土地等别相对应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