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5年09月21日
本网讯(高建伟)9月14日,随着一声厚重的法槌声,雅江县江西片区西俄洛乡“巡回法庭”正式开庭。
庭审中,被告人普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于去年10月3日刑满释放后,被告人再度走上犯罪的道路,先后在雅江县、康定市独自或伙同他人盗窃被害人车辆,并将盗窃的车辆变卖,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经过庭审调查、公诉人举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巡回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以盗窃罪判处普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以前,只在电视里面看见过法院审判犯人,现在‘巡回法庭’也进了我们村子。”村民罗某激动地说,以前我们都不懂法,总是觉得法律离我们很遥远,看了今天法院、检察院的现场庭审活动,我们对法律有了一些认识,当真是违法必究啊。
据悉,该县法检两院充分运用开展“巡回法庭”“五进”活动契机,通过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公开、透明、直观的法制宣传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违法犯罪的危害,达到法律教育的目的,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