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叶强平 志玛曲章)理塘县从公开、监督检查入手,加大对农村基层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监管力度。
理塘县严格“四议两公开”制度,利用政务公开栏、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杜绝项目资金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弄虚作假、挪用、挤占、套取等违纪违法行为。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与项目实施地的乡(镇)、村以及施工方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项目建设保质。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资金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把项目资金“一年一查一审”制度纳入日常工作,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