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马志勇 王燕)为了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白玉县党委政府采取三措施确保医疗保险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扩大救助范围、降低救助门槛。二是切实改进城乡医疗救助形式,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三是启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同步结算“一站式”服务,变医后救助为医前、医中救助。去年全县城市医疗累计救助826人次,支出资金3.74万元,人均救助2338元,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8%,农村医疗累计救助12208人次,累计支出资金 178.09万元,人均救助450 元,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8%,大病救助22人次,支出资金96300元,人均救助4377;五保户医疗救助14人次,支出资金13万元,人均救助 9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