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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康定市春节烟花爆竹不能随便放

甘孜日报    2016年02月03日

    本网讯(见习记者 刘小兵)春节和藏历新年就快到了,州内烟花爆竹也热销起来,记者日前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康定市烟花爆竹不能随便燃放了。
    近日,康定市公安局联合康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以及康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了规范。
    通告明确指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敬老院、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含学生宿舍)、加油(气)站及其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点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场所为烟花爆竹禁放区。通告要求,酒店、宾馆等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标志,各职能部门也将加大联合执法巡查监督工作。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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