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军)为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乡城县根据贫困状况,结合县情实际,研究制定了乡城县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摘帽“七有”标准。
贫困村“七有”标准,即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有支撑能力较强的村集体主导产业、有较完善的公共服务、有较健全的社会保障、有较充分就业、有较强的村级组织、有较好生产生活条件。
贫困户“七有”标准,即有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有饭吃、有衣穿、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安全住房保障、有帮扶人。
按照村户“七有”标准,乡城县逐项进行了细化,确保每项指标具有操作性,可成为量化、物化的指标,便于验收。脱贫摘帽指标化后,脱贫攻坚工作变成了可看、可比、可衡量的工作,让脱贫攻坚更具目标,更加利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