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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县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大会

本站原创    2016年04月19日

    本网讯(张莉)近日,州纪委关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宣讲组在雅江召开宣讲大会,全县副县级领导干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各区乡(镇)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及县纪委监察局170余人聆听宣讲。
    宣讲会上,四川民族学院王波教授以《坚持道德高线坚守纪律底线真做合格共产党员》为切入点,具体细致地从《准则》和《条例》新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特点等方面做了系统阐述和解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将《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守住底线,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在综合考虑党面临的形势、任务,加强党的建设,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的基础上,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成果。
    王波说,新修订的《准则》短短281个字,删繁就简,使全体党员易懂易记,它紧扣廉洁自律,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王波继续讲道,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章相关内容具体化了,并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守住底线的关键在于将《准则》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县委办廖远哲虽然年轻,但他明白如果能在工作中秉持公私分明,那么用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就不会发生了,《准则》内化于心成为自觉行动了,遵守《条例》也就比较简单了。
    县委组织部杨波在笔记本上认真写到:“不能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他认为《条例》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8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首先是一名中共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在集中听宣讲前,县纪委就专门组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德钦平时也都在学习。她注意到,《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用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四条进行规定,确立了纪法分开的原则。
     “通过这堂宣讲,我明白确立纪法分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束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聆听了今天的宣讲再结合前期的学习,德钦对《准则》、《条例》有了更加细致的梳理和解读。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少与会的党员干部与德钦有同样的感悟,他们认为《准则》和《条例》严格区分了法律和党纪,这对广大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和生活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强化领导责任、实行民主集中制、关于请示报告的违纪、关于对抗组织的审查违纪……王波在宣讲会上向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个个需要引起重视的条款。
    听了王波的详细介绍后,不少县级干部纷纷表示要发挥领导担当,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用“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遵循党的群众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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