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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落实贫困人员医疗补贴政策

《甘孜日报》    2016年06月15日

    本网讯(刘燕)近日,笔者从康定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对因病致贫,特别是因患大病、慢性疾病等导致贫困的人群,采用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措施,帮助其缓解资金压力,减轻负担。
    此次重点对贫困人口及五保、低保、三无、孤儿、优抚对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购买补贴。逐步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筹资补助标准,将区域内住院费用排名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支付方式改革,以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先由医疗救助资金按档实行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补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产生的总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定额补助;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依据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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