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今年以来,泸定县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该县选取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与县委书记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部分乡(镇)纪委、部门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书记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全县确定一个先进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个落后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责述廉,其他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责述廉,对述责人员履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项目资金和干部职工管理、支持纪检工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现场提问和现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