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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开展人民调解“评星定级”

《甘孜日报》    2016年07月20日

    本网讯(卓玛)近日,乡城县司法局完成了上半年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等级和人民调解能手评定工作。评出一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个,一级人民调解员3名,县级人民调解能手3名。
    据了解,在今年上半年“评星定级”工作中,乡城县司法局按照“自愿申报、层层推荐、党组审核”的原则和程序,在加强对已评定的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和调解能手复查的基础上,对拟推荐的人民调解能手个人材料和调解组织、调解室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调解档案、业务规范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查看。
    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星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及人民调解能手评定,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也是对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的一项长效机制。该县将每隔一年或两年定期开展推荐评定活动,并对已评上星级的调委会或调解员等级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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