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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三措”强化廉政责任落实

《甘孜日报》    2016年08月03日

    本网讯(局办)今年以来,泸定县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签责任书明任务。该县选取部分乡(镇)党委书记与县委书记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部分乡(镇)纪委、部门派驻纪检组与县纪委书记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
    抓述责述廉查问题。全县确定一个先进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个落后乡(镇)党委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述责述廉,其他73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责述廉,对述责人员履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第一责任人接受询问强措施。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从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什么?如何做到抓早抓小、如何加强项目资金和干部职工管理、如何支持纪检工作等方面,要求全县的纪检第一责任人要现场回答提问,现场答复。充满辣味的提问让被询问者在红脸出汗中,进一步明确落实责任的思路、举措,强化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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