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宋志勇)8月16日,记者在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色达县医用氧厂于当天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顺利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据了解,该县医用氧厂位于本县色柯镇姑咱村,隶属色达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占地面积5330平方米,于2015年11月建成。在该企业厂房设计建设中,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多次进行现场指导,并在申报《药品生产许可证》过程中给予积极支持。经衔接,该企业5月通过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现场检查;于本月16日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色达县医用氧厂生产许可的获得,将切实改变色达高寒缺氧的现状,解决广大群众和游客用氧难的实际困难,同时将带动该县旅游业及地方医药和经济发展。”州食品药品监管局长曲梅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