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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县依法规范寺庙管理

本站原创    2016年08月30日

    本网讯(县府办)白玉县日前采取“四加强”措施,依法规范寺庙管理。
    规范领导体制,加强法规宣传。成立统战宗教政策法规宣讲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统战、宗教、政法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结合“五二三”学教活动,逐寺开展宗教政策大宣讲1000余场次,覆盖全县35座寺庙11000余名僧尼;为35座寺庙免费征订《甘孜日报藏文版》100份,免费发放各类报刊5000余册。
    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能力。组织开展全县17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两保员召开社保工作培训会,对僧尼社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安排业务骨干进行僧尼社会保险业务培训。
    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政策扶持。落实专人管理社保档案,保证参保人员档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将贫困僧尼纳入低保。其中2504名贫困僧尼纳入农村低保,8名纳入城镇低保范畴,125名纳入“五保”范畴,30名纳入“三无”人员管理。
    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完成35座寺庙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建设1174套,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作为全县创建和谐寺庙奖励补助金;统筹各类资金3100余万元,在35座寺庙开展“五通”工程和危房改造建设,完成20余座寺庙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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