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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荣县补贴特困人员缴纳医保

甘孜日报    2016年09月09日

    受益群众达7611人
    本网讯(县医保局宣)根据2016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筹资办法,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得荣县政府将对城乡低保人员,重残、低收入、老年人、优抚、五保户、孤儿分别按每人60元和120元的标准,对个人医保缴费实行补贴。
    在县财政局、民政局和医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该县对6751名低保人员、960名重残和五保户进行了个人医保缴费补贴,共计补贴520260元,目前已经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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