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色纪)为全面完成2016年脱贫攻坚任务,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色达县制定出台《色达县脱贫攻坚追责办法》,将因履职不力导致工作推进缓慢或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行为纳入追责范围。
追责对象为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机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联系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与脱贫攻坚的工作人员。办法将对包括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相关工作无法落实落地,项目建设推进不力,对脱贫攻坚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措施不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影响年底第三方评估验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十种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追责措施分为公开约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扣除年度目标奖、扣除领导干部精准扶贫责任金等多种方式,堪称史上最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