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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责强担当 创新实干促突破

甘孜日报    2016年10月17日

——泸定县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
    ■县纪委
    近年来,泸定县纪委监察局践行“捍卫党纪、敢于担当、忠诚执纪、清廉为民”纪检监察精神,从严从实履行党章赋予神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发腐正风肃纪,开创了该县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全省排名从2014年的182位提升到2015年的136位,同比上升46位;全州排名从2014年的最后1位提升到2015年的第5位。
    创新“三化”管理
    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上“出实招”

    责任“数量化”抓落实。制定执行“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根据岗位特点和分管领域,把乡镇和部门年度主体责任清单量化到“月”、明确到“人”;围绕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把各级纪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纪检组长5类层次的责任清单细化到“条”、落实到“目”,用点与线的结合、数与量的叠加,强抓“两个责任”落实。
    监督“日常化”促落实。在全州率先成立“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设立在县委办公室,并派驻纪检组长。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探索建立责任清单月清季报、重点抽核“两项制度”,实行日常监督、常态考核。积极开展“纪委书记向州纪委报告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试点工作”,并总结经验、推广延伸,实行了乡镇纪委书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向县纪委报告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工作。
    问责“严肃化”逼落实。每半年抽取部分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及纪检组长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现场询问和民主测评。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排名最后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考核排名最后的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由优秀乡(镇)和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对一”提问式约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电视台公开检讨一周。
    强化“三大”作用
    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强发力”

    巡察“利剑”强监督。探索建立《泸定县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巡察监督与整改落实、巡察回访与执纪问责“三个结合”,围绕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及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三大重点”进行巡察。2015年以来,开展巡察13轮51次、回访7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1个,对巡察中发现的违反纪律的14件14人进行了立案审查。
    信访“渠道”严执纪。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整合公、检、法、司和信访等部门工作力量,分类处置信访反映线索,实现信访处置率达100%、受理量连年大幅下降。纪检机关2015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数量同比下降23.8%,2016年上半年同比下降53.33%,达到历史最低水平。
    纪律审查“重拳”厉问责。规范完善纪委书记督办案件、纪委常委领办案件、乡镇纪委交叉办案、派驻机构联合办案等办案机制。2015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人,相当于前5年的案件查处数量;收缴违规资金100余万元。把握“四种形态”,推动工作转型,今年以来,实现“四种形态”转型处理案件34件34人。
    着力“三合”教育
    在宣传教育上“求实效”

    廉政宣传与旅游发展结合促影响。结合打造“修身养性就到泸定”旅游新品牌,拍摄廉政教育专题片,宣传勤廉正能量,着力形成廉以修身、廉以立业氛围;把每年5月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5月13日确定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日”,结合红樱桃节、红军飞夺泸定桥纪念活动,编演廉政文艺节目,寓教于乐,感染带动。
    廉政监督与百姓监督整合聚合力。开展“百姓谈廉政”活动,创办《百姓谈廉政》季刊,深入群众采访,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并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凝聚起干群合力。
    廉政文化与历史文化融合增效果。开发岚安廉政刺绣作品,通过刺绣宣传廉政知识,通过廉政宣传推广刺绣产品,实现相融共进,促进潜移默化;着力挖掘优秀历史传统,打造了一批本土茶马文化和传统家规家风的廉政文化精品。
    深化“三层”改革
    在自身建设上“强提升”

    深化县纪委内设机构职能改革优结构。在不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增设等方式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和10个乡镇巡察组,实现县、乡、村三级巡察监督“全覆盖”;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换届期间县纪委监察局提拔使用干部2名,交流重用干部4名,优化了机构设置、干部队伍“两结构”。
    深化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方式改革强力量。出台了《中共泸定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试行)》,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立30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56个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纪检派驻“全覆盖”。
    深化乡(镇)村纪检机构组织改革激活力。在换届选举工作中,配齐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选举产生乡镇纪委书记10名、纪委副书记10名、纪委委员9名。提拔使用乡镇纪委书记和副书记5名(其中提拔任用为乡镇长3名)、重用3名、交流4名,激发了基层纪检机构活力,强化了监督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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