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6年12月21日
本网讯(德宣)德格县始终把保障农民工工资作为一项重大社会民生和稳定工作来抓,通过完善保障金制度、培训劳资调解员和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等措施,有效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保障金收缴到位。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制度,出台项目建设保障金实施意见,在项目施工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前,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交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切实构筑起农民工工资的“防火墙”。同时,保障金专款专用,保障金账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只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时才能支取。
建立劳资调解员制度。针对劳务分包和用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建立“劳资调解员”制度,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劳资调解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劳资调解员证书》,持证上岗,专职负责分包企业的劳务用工管理,在项目建设中发现施工企业有违规行为,劳资调解员可立即向项目业主单位报告,并责令分包企业整改。
实行诚信“黑名单”管理。对项目施工企业实行诚信管理,一旦发现用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立即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以罚款,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投诉案件较为集中的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责令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对恶意拖欠的企业,将工资支付不良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曝光。同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实行“一票否决”,企业因诚信缺失而上了“黑名单”的,就不得在辖区参加项目投标,不得承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