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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纪委实现监督执纪问责三突破

甘孜日报    2016年12月23日

    本网讯(县纪委)今年以来,泸定县纪委力求监督、执纪、问责三项突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初步实现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数量同期相比减少54.1%、纪律审查数量同期相比上升6.7%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排名同期上升9位的一下降两上升工作目标,用三个三诠释了纪检监察工作担当。

    “三全域发挥纪律审查震慑作用。全域参与正纪。实行纪委书记牵头领办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指导纪律审查工作负责制,推行乡镇纪委交叉办案、派驻纪检组联合办案、典型案件独立办案的“1+3”工作模式,采取以案代训、建立办案人才库等方式,强化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培养,实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70%以上有办案经历。建立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沟通、配合等工作,解决案源单一、证据收集困难等问题。全域审查明纪。截止11月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处置案件线索46件,初核线索26件,转立案2828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现已结案303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结案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7%。其中立案查处村干部违纪案件4件,给予党纪处分4人,收缴违纪资金32.1万元。开展谈话函询17人(次),给予违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9人(次)、重处分1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人,分别占四种形态35.41%60.41%2.09%2.09%。全域警示守纪。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百姓谈廉政、送廉政文艺下乡村活动、印发廉政宣传手册、电视网络文件通报等方式以案示纪,用真人真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组织84名村级干部现场参与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非公职人员受贿案件庭审。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属分别到省法纪教育基地和甘孜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联动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上抓试点。在全州率先开展巡察监督试点工作,及时将原有的巡视机构调整为巡察组,批准成立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并从编制、人员、经费、车辆方面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同时,以乡镇为单位组建了10个巡察小组,实现了巡察监督全覆盖。线上强监督。采取专项巡察和常规巡察相结合的方式,专盯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专查不落实的人和不落实的事、专注重要问题和信访举报,联合组织、目标督查等部门共开展628次巡察监督,覆盖10个乡镇、68个单位、38个贫困村,发现问题99个。对巡察中发现的9名乡镇公职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和2名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上促整改。针对每次巡察结果,围绕发现的问题形成巡察报告和巡察通报,专门制定了巡察整改通知书。针对重点问题采取发点球的方式,直接向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回访督察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将整改结果通过文件、网络、电视等方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三字经发挥驻派机构监督作用。监督覆盖做。结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设立了30个单独派驻纪检组和3个综合派驻纪检组,实现了对56个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及人大、政协机关的纪检派驻监督全覆盖。目前,通过组织考察,已配备了24名派驻纪检组长。厘清职责做。明确并细化监督检查、廉政审查、纪律审查和处分建议四项权利。开展落实深化三转要求的监督检查,对继续分管或从事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工作的4个乡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和2名派驻纪检组长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执行落实做。派驻部门纪检组长每年分两次向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情况;采取履责情况纪实制度,对照派驻纪检组及组长职责清单,签订监督责任状,强化成效考核和结果应用;实行年初述责述廉、半年工作推进、全年工作交账和全年廉政教育党课的三会一课制度,提升工作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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