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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达就业扶贫成效显著

甘孜日报    2017年03月23日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5%

     本网讯(记者 张磊)近日,记者从色达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16年,该县明确提出了“扶贫攻坚、依法治县、产业富民、交通先行、城乡提升、生态文明、就业增收”七大战略任务,将就业工作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帮助农牧民拓宽就业渠道,实现增收致富,取得显著成效。

    据县人社局副局长李建介绍,该县通过“1+2+3”工作法,即抓实一个体系:成立县、乡、村三级就业增收领导服务体系,在县人社局设立“县就业增收办”,负责指导县、乡、村三级开展就业增收工作。

    为确保就业扶贫见成效,该县及时发布招工、求职信息,为用工单位(企业)和求职人员搭建信息沟通桥梁。2016年色达县共发布各类招考、招工信息12条,发布求职信息48条;落实“返乡创业贷款”、“小额信用扶贫贷款”分险基金1021万元,为4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信用扶贫贷款和返乡创业贷款共计3162万元,为3名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大学生创业贷款及补贴22.6万元。

    采取技能培训、短期务工、公益类岗位开发等措施,促进农牧民增收。该县通过“自主培训+集中培训+校地合作培训”等方式扎实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全年共培训农牧民群众约2891人次,累计投入培训资金约90万元;全年协调交通、住建、文广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在17个乡镇21个脱贫摘帽村实施的37个在建扶贫项目中解决486名(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群众296名)农牧民群众短期务工,全年累计务工天数达6635天,实现群众务工收入102.06万元,每名务工群众为各自家庭实现年增收约2100元。通过此项措施的落实,有效增加了务工群众的家庭年收入,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年收入得到了稳步增加,对2016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超过国家、省确定的扶贫标准(2016年达到3100元以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投入资金1000.7407万元,开发公益类岗位729个,完成招录705个,其中招录463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上岗就业,每名上岗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月平均增收约964元,年人均增收可达1.15万元。

    2016年全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52元,增长12.5%,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6年度全省农民增收工作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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