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原创 2017年04月12日
本网讯(何燕 周康华 陈雯)2016年末,康定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名愁容满面的妇女红某,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和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下,该妇女讲述了自己的事情:2016年4月红某的丈夫在泸定县发生车祸,负事故主要责任,现在瘫痪在床(系一级伤残)。未发生车祸前,夫妻两人靠王某开车、红某打工维持一家六口的生活,自车祸发生后,为维持王某的基本医疗费用、年迈父亲及3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红某已经在外借款高达十万余元,为依法争取合法的赔偿,红某只好请求法律援助的帮助,以减轻家庭的负担。
法律援助制度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原则的制度化诠释,是保障贫弱群体得以平等司法权的法律体现。康定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该名女子的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为其进行援助。考虑到该受援人的实际情况,该中心律师让受援人回家照顾病人及家属,由该中心律师及工作人员亲自为其办理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并收集大量辅助证据。在经大量
繁杂的工作后,律师及工作人员提供的证据获得了法院的采信和支持。最终使受援者当庭获得了2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拿到判决书时,红某激动地说:“有了这笔钱,终于见不到天天上门催债的人了,谢谢你们”。
红某的案件最终有了一个让人觉得理想的结果,法律援助再次以它的魅力为偏远地区的妇女进行了维权。该中心将一如既往坚持做好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