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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定市人民法院 敲响庭审实质化改革“第一槌”

甘孜日报    2017年05月03日

本网讯(何秋娟)427日上午,康定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谭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实现“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护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于法庭”,敲响了该院庭审实质化改革的“第一槌”。省、州政协委员、法检系统干警和社会公众共50余人参加了庭审观摩。

该院在开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听取并归纳控辩双方对证据和事实的争议焦点,解决了是否申请回避、出庭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并制作操作流程,被告人的人权保障得到了有效加强。

针对以前证人出庭难的现状,在多方沟通协调的基础上,达成了关键证人“应出尽出”的核心共识。庭审法官积极引导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平等对抗,调动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资源和积极性。实现人证出庭并当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交叉询问,并在庭审中出示所有证据,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质证权。本次庭审中,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分别出庭作证,接受质询,合议庭在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综合当庭出示的证据,认为归案过程、如实陈述、未逃避侦查的事实明显超出“坦白”情形,赓即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是否属于自首进行了充分辩论,最终认定其构成自首,予以从轻量刑。

庭审结束后,省政协专家、合议庭、庭审观摩人员等召开座谈会,对此次庭审表示肯定的同时,就示范效果、庭前会议与庭审的衔接、证人出庭作证流程等工作进行了探讨分析和总结,并对该院实行庭审实质化、常态化,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康定市法院部分法官参与了此次庭审的旁听和学习,并表示在今后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进一步探索庭审实质化开庭,力促法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同时,大家还与各位法学专家就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此次庭审不仅是康定市法院落实庭审实质化改革的一个良好开端,也标志着该院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该院将继续扎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力争形成一套刑事庭审规范化操作模式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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