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康巴传媒网 >> 新闻 >> 各县动态 >> 浏览文章

泸定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

《甘孜日报》    2013年12月31日

    本网讯(周福强 罗楚凯)今年以来,泸定县坚持“科学重建、安全重建、廉洁重建”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各项目标任务。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据了解,泸定县在“4·20”芦山地震中造成2506户需要重建,14193户需要维修加固。该县在地震抗震救灾结束后,赓即启动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的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乡、村三级联动”重建工作责任体系。
    “我县立足实际,确定了‘4·20’地震恢复重建一年全面完成农房维修加固,三年完成重建工作,五年实现全面提档升级的‘一三五’工作思路和目标。”泸定县委副书记、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熊丽静介绍说,泸定县将灾后重建与“十二五”规划、高半山特色生态农业开发、全域旅游发展、交通三年攻坚等有机结合,启动了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及综合补助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城乡居民房屋建设、11个重点村建设等“五大”规划编制工作。
    “我们组织工作组到‘5·12’地震灾后重建地区和‘4·20’地震相关县学习重建工作经验,根据国家、省、州有关重建工作政策,按照‘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原则,制定重建工作方案。”泸定县灾后重建办公室谢林介绍说,该县编制了《泸定县农村房屋灾后重建施工技术指导手册》、《泸定县“4·20”芦山地震农村居住建筑加固维修技术导则》,印发了《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设计技术导则》等资料,并结合实际向农户推荐农房建设设计方案。邀请了州建筑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州建筑协会专家,对10个乡镇365人有一定建房经验的建筑工匠和72个有倒房重建任务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进行了技能培训。
    同时,该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重建工作。建立不定期督查工作机制,严把廉政关,确保廉洁重建。制定了《重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在重建过程中实现“把资金用好、让群众满意、使干部安全”的总体要求。
    截至目前,泸定县除田坝新城建设区域内566户暂缓施工外,其余13627户农房维修加固工作预计于本月底全面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检查验收、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收集等工作;农户重建792户,占重建任务的31.6%。其中重建已完工172户,正在重建507户;选择异地建房购房的113户;2575户城镇居民维修加固已全面启动。

  • 上一篇:甘孜县保障房圆低收入家庭安居梦
  • 下一篇:九龙县拼搏奋进谋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