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世曾浩 代雯)“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不光是党委、政府的事情,我们每一个道孚人都要参与其中,做生态文明的参与者和建设者。”3月11日是我州首个“生态日”,道孚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林业局、国土局、发改局等12家单位,在该县花园广场隆重开展了“3.11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道孚县鲜水镇前进一村的春莲听了有关部门的宣传后这样表示,生态环境好了,人居环境才好,居住环境好了,人的精神面貌都不一样。
据介绍,在此次活动中,共向1000名农牧民群众手发放藏汉双语版林业知识宣传手册等相关宣传折资料2500余册。
“国家实施退根还林政策十几年了,退根还林的钱粮每年都兑现给我们了,让我们得到了实惠,保护了我们的森林。我今天来参加这个活动,了解到了家乡的森林覆盖情况,虽然有成效,但还不够,我们都应该自觉加入到保护生态环境中来,森林不减少,就会减少洪水、泥石流的威胁……”尼玛大爷在现场感叹道。
“我县自用材采伐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运输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30日,除了批准的自用材指标,一律不许乱砍滥伐,更不准偷拉盗运……。”活动现场,该县林业局负责人耐心地向现场的农牧民群众认真讲解林业相关政策法规、绿化造林以及森林消防等相关知识。加强与各邻县之间的联系,互通资源管理工作中信息;加强伐木证的办理、审核工作。对要求办理伐木证的农牧民居住地进行实地核实。针对该县部分乡(镇)森林资源管理混乱的现象,今年将停止其木材办理工作;结合“法制道孚年”建设,从严、从重打击与森林相关的案件;严厉查处非法带锯安装等现象。
近年来,道孚县委、县政府和22个乡镇签订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各乡镇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各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乡镇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张贴环境保护标语、标识,提升环保意识;启动“环境友好学校”创建试点,积极推进环保知识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动员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推动环保工作健康发展。
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提出未来5年道孚将继续坚持生态县建设方略,出台《关于加强林证管理十条措施》等,以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环境生活品质为主旨,以“环境立县”为战略,以川藏线千里文明走廊生态模范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以推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主线,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法制建设为保障,倡导生态文明理念,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