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0年03月09日
本网讯 近日,康定市从强化贴心服务、协调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指导落实防控措施等多个方面,推出服务组合“八项政策套餐”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落实企业吸纳农民工奖励补助。对中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落实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中小企业停工期间可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线上培训计划,经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可组织职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原则上线上培训课时不超过总课时的20%。培训结束后,企业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全额补贴培训费用。
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及环保相关政策,可按照50%的比例返还该企业6个月合计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补助。疫情期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可给予每人50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落实社会保险延期缴费政策。受疫情影响,企业不能及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延期办理,并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予以补办;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可向市人社局申请延期缴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 个月。缓缴到期后,不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也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
落实社会保险阶段性降费减负政策。受疫情影响,我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执行费率在原基础上下调20%-50%。
落实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疫情期间,康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19年比例执行,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967元。
落实疫情期间待遇发放政策。疫情期间,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暂不停发退休待遇。
自疫情特殊政策启动以来,共有38个企业咨询缓缴社会保险政策,18个企业申报稳岗返还补贴,1个企业申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6人正常办理退休待遇。
刘丹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