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6月03日
本网讯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巴塘县检察院落实法律监督责任,强化法律监督手段的运用,大力开展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提升执法司法规范水平。
近日,该院民事检察官来到巴塘县中咱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回访工作,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尼某等五人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20年8月7日被巴塘县人民法院判处缓刑并承担补植树木的民事责任,但其至今未补植树木。
检察院在对五名当事人说明不补植树木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后,五名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补种。但因所在驻地离县城一百多公里,加之义务植树点树木存活率不高,为了管护的便利,当事人请求司法机关将补植地点从“波麻尼”义务植树点更改到中咱镇雪波村。该院随即听取了中咱镇党委、雪波村干部的意见,均表示五人在缓刑执行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看到他们的良好表现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将补植地点更换到雪波村。该院庚即启动了民事监督程序,听取了法院和林业局的意见、走访调查了“波麻尼”义务植树点树木存活率情况等,并帮助五名当事人协调购买树苗、补种地点等事宜。并依法向巴塘县人民法院发出民事监督检察建议书,建议立即监督执行当事人承担补植树木的民事责任,并结合本案实际变更补植点。建议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整治顽瘴痼疾,规范民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增强政法机关协作联动,该院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来到雪波山监督当事人补植复绿并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判决要求五名当事人共需种植苗木170棵,为了保证存活率,五名当事人共种植300余棵。当事人纷纷表示,感谢政法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管护树苗,爱护自己的绿色家园。
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