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21年08月19日
本网讯 为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地落实,有效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炉霍县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按照“集中强制执行一批、集中失信曝光一批、集中限制消费一批、集中罚款拘留一批、集中限制消费一批、集中打击拒执一批”的行动方案,于8月10日至14日开展了为期5天的“执行大会战”行动。
据悉,此次执行行动分为2个执行小组,一组赴理塘县、巴塘县开展案件终本传统查控工作,一组由该院负责人带领干警执行曲某与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立案后因被执行人曲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执行。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经核查发现,被执行人曲某在乡城县经营一碎石磨砂机,并在稻城县同他人合伙做松茸生意,核查确定曲某有一定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随即赶赴稻城县传唤曲某,并进一步核查他的收入和财产。通过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曲某当即履行20000元,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调,制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与申请人达成和解。该院对终本案件的持续管理和跟踪核查得到了申请人的充分肯定。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逐案深入被执行人的住所地,搜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及财产状况,共执结案件3件、部份履行1件,执行标的240000元,以实际行动为民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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