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日报》 2014年05月27日
本网讯(县政法委)道孚县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优势,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工作格局,确保虫草、菌类采挖期间的社会稳定和谐。
该县成立虫草、菌类采挖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明确采挖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各乡(镇)负责本辖区采挖人员和收购人员的登记、管理等工作;重点乡(镇)派出由乡(镇)维稳副书记、派出所所长和包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产区蹲守,与采挖群众同吃住,管理本区域的采挖、收购人员,加强排查纠纷隐患,利用采挖空闲时间,向群众宣讲法规政策,严防恶性事件发生。落实排查制度。各村调委会建立双日排查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当日上报乡(镇)级大调解协调中心统一进行梳理建档。各乡(镇)“大调解”协调中心每10日集中排查一次,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逐案、逐人、逐项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账,分类予以处理。加强源头调解,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一个矛盾、一套班子、一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矛盾不上交”;重大、疑难纠纷或不能及时调解的矛盾纠纷,各乡(镇)及时将相关信息资料移送县级相关部门,明确稳控责任、落实稳控措施;对跨区域或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大调解”协调中心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司法局等相关部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寨和采挖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向农牧民群众宣讲《普法宣传教育读本》、《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党的富民惠民政策,充分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张贴法律小知识,在虫草菌类采挖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普法挂图,使群众知法、懂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