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正在为“亲戚”建房。
■ 记者 袁飞 宋志勇 文/图
“自党的群众工作开展以来,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支部共建、党员与党员结对等活动。如今,干警与村民关系更近了、更亲了,我们也更能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了。”近日,这是记者在采访泸定县检察院检察长鲜丽时发自内心的感慨。
倾听民声服务群众
2012年1月,在开展走基层,访民情活动中,鲜丽和她的同事在杵坭乡金华村了解到,村民龚书林的儿子因车祸被关进派出所,儿媳妇早年死亡,孙女患了脑瘤,龚书林夫妇年老体弱,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绝境。鲜丽立即组织全院干警为龚书林家的孙女捐款治病;通过法律程序,寻求受害方的谅解,经不懈努力,龚书林的儿子被释放了,一个绝望的家庭,终于得到了解救。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对我儿子的关心和帮助,让我们一家人重燃生活之光。”龚书林为感谢该县检察院,将一面绣着“危难之中伸援手,解救百姓尽职责”锦旗送到该院时,说出的肺腑之言。
自开展群众工作两年以来,该院33名干警与杵坭乡金华村127户,杵坭村33户结对认亲,“一把手”结对一名孤儿,班子成员对应爱心帮扶城镇残疾人。在结对认亲活动中,呈现出“四要五常”新亮点,即检察长要全面走、困难群众要重点帮、矛盾纠纷要集中调、群众积怨要耐心化;常进群众之门、常见群众之面、常听群众之声、常品群众之苦、常助群众之需。
检察长作为“一把手”要把所有的结对认亲户都走到,要了解每一户的基本情况,才能做到心中有数,从而重点帮助。在走访中,得知金华村由于省道S211线改道引发多起征地纠纷,鲜丽组织专人做了大量调研工作后,编写了每月一期的《农村法制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十几个小故事,把报纸送到村民家中、田间地头,深受老百姓喜爱;为近十年没出过门的残疾人王勇送去了轮椅方便出行,送去了电脑便于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出资3万多元帮助困难户胡健重新修建了房;一起因婆媳关系不和而多年不相往来的案件在检察官的调解下她们重归于好,重新住在了一起;帮助仁寿县十几名名农民工讨回了200多万元的工资;为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争取到了3000元的救助金,化解对司法机关的怨气;何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不起诉现场会在咱里召开,进一步挽救了一家人;在咱里召开不捕现场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群众感恩送来了5面锦旗。
俯身为民赢得民心
要彻底改变群众门难进、脸难看,就是经常到群众家中走访,倾听群众的呼声;要经常与群众见面,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近况;要坐下来认真倾听群众和疾苦,让群众把你当成真正的亲人,愿意向你诉说心中的苦闷;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以心换心,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考虑他们遇到的每一个难题;当群众需要你的时候,要及时帮助群众,不能漠视群众的需求。
“4.20地震后,看着垮掉的房子,我无能为力,几乎绝望,在亲戚的帮助下,我圆了住房梦,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美好新生活。”胡健在表达感恩之情时说;“是检察院让我和十年不住来的媳妇重归于好,媳妇还带我到天全和雅安医治,现在不需要搀扶了,自己能拄着拐走路了,还能帮助照看小孩,感谢了。”王友珍老人却拄着拐棍走进检察院大门,向检察官们道谢。
该县检察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做群众的贴心人,用一桩桩平凡小事,与群众更亲切了,群众也更信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