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格桑土登)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州佛教协会深化“五二三”学教活动第六期研讨会上获悉,为更好发挥州县佛协职能作用,弘扬传承藏传佛教,推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2015年起我州佛协系统将建立全面的考试制度。
在州佛教协会的主导下,组建由五大教派高僧大德组成的指导委员会及审查委员会,任期为五年。研讨会上提出要切实加强政府审批的佛学院和其他班(点)建设,州县佛协和佛学院联合组建学业水平等级考试评审小组,在政府审批的佛学院和有佛学班的五大教派寺庙学僧中建立传统和现代相结合的考试制度,并根据平时品德操行记录,评价佛学造诣,认定不同的学衔等级,颁发相应证书,在网络媒体进行公布,以培养品学兼优的弘法利生后继人才。首先在州县佛协会长和机关工作人员、寺管会成员、出纳、会计中推行考试制度,考试内容为三主要道、皈依法、国家法律法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佛协章程》、《甘孜藏族自治州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细则》和“五二三”学教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