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艳秋)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今年10月试运行以来,州国税局根据少数民族纳税人办税需要,设立藏语导税员,广大纳税人对此赞不绝口。
白玉县金沙乡群众扎西偶尔会向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销售一些自产农产品。11月份,他又向学生食堂销售了500斤糌粑。随后,他像过去一样,带上身份证、学校开具的购货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的免税农产品证明到县国税局***。刚走进办税服务厅,导税员周拥忠走到他的面前用藏语问:“先生,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他愣了一下,也用藏语问导税员:“我以前来过,怎么没见过您们这么做?”导税员简单解释以后,辅导和帮助他复印身份证、填写表格,并告诉他以后卖农产品***不需要到村委会开具免税农产品证明了。把资料递给窗口工作人员,马上就能取得发票。临走时,扎西握住导税员周拥忠的手,用藏语说:“以前我来***,虽然不需要交一分钱,但由于不识字和语言不通,来一次就痛苦一次。你说的这个《规范》太好了,现在语言通了、资料少了,发票也在你的帮助下,很快就开到了。真的感谢您们!我以后再不为卖东西给学校而烦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