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秦松 陈杨)在反腐败新常态下,对节日腐败的预防和提醒已成为近两年来的常规动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同时,要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但有些单位和企业却把干部职工的正常福利也取消了。春节将至,你的年终奖等福利能否正常拿到?这些问题成为参加省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各位代表的热议话题。
我州代表团许多代表认为:反腐败反的是不当的“三公”消费,反的是灰色利益。无论是“八项规定”,还是“六项禁令”,反对的是类似公款送礼、公款请吃的拜年活动,反对的是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式的灰色福利,反对的是以调研为名义的公款旅游、度假等,是为了整肃隐性福利、腐化行为,让公职人员的福利透明、规范起来,与职工的正常福利不应该存在冲突。
省人大代表、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刘玉琼说,对比其他地区,我州职工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年终奖是一种人文关怀,是对职工辛苦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激励其积极工作的一种方式,我觉得年终奖不仅应该发,而且还应及时、透明、规范的发放。
省人大代表、石渠县委书记伍强说,作为一名来自高海拔地区的人大代表,我在基层调研中许多偏远的基层干部职工对年终奖的期盼度很高。我个人建议:应建立正常的奖励激励机制,并加以严格监管,使其具有可操作性,让该发的福利一分不少,不该有的不越雷池半步,才是既制约了公权力的滥用,又保障了普通职工的利益,真正达到惩治腐败、保障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