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本网记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3月16日至18日,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工作组对康定、泸定、海螺沟景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工作组听取了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现场检查了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堂的食品留样、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及索证索票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督查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安全可控,但部分学校食堂存在购进台账、食品留样不规范、硬件设施较差、食品加工过程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督查组当即指出,并责令相关县局跟踪指导落实整改。
在与各学校负责人交换意见中,工作组要求严把原料采购关。对购进的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货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源可溯。禁止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操作,尤其是加工盛放生、半成品食品的工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严把食品留样关,严格按照留样程序,规范留样食品的数量、储存方式及时间,并建立完整的台账记录。
为保障全州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日前,甘孜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已派出2个督查组,分别对甘孜州其余各县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