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协十二届十五次常委会委员及部门发言摘要
4月28日至29日,州政协召开十二届十五次常委会,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专题协商,委员和相关部门积极建言献策。
仁青委员:建议制定适合州情的《工伤保险补充条例》,明确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是合法的执法主体,以便更好地依法行使工伤认定工作;强制政府、企业按时兑现民工工资保证金,确保工资保证金及时支付到位;重点应建立更为科学合理的部门联动机制,使发改、招商、人社等部门更好地协同配合,形成既有利于招商引资,又能有效监管项目业主单位的工作机制,使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各类建设项目中落到实处;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各种媒体、重要活动、典型案例等途径方式,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用工单位和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刘宁委员:吸收专业法律人才,建立一支岗位设置固定化、职能独立化、业务专门化的法制队伍。着力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设定和实施审批事项,不断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决策失误。切实畅通水利部门行政复议渠道,加大调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叶晓彬委员:推行行政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梳理行政职权、公布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裁量、明确责任主体、优化运行流程、建立动态管理、健全问责机制。
邓燕委员: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坚决遏制收“过头税”、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借助财政、国土、房管、工商、交警、运管、农机等部门管理优势,加强对交通运输、土地使用权转让、房产转让、股权转让等应缴地方税收的管理。
王建委员:树立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建立干部学法制度。抓好110宣传日、“6·26”禁毒宣传日活动,广泛报道法治公安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采用随岗培训、执法考试、竞赛比武等办法,促使民警自觉学法、严格守法、规范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制度;开展人民警察责任义务教育,深化访评活动、领导接访和警营开放日等警民互动活动;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基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胡忠平委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运用行权网的电子监察、法制监督等功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重大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程序,提高决策能力,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公众参与机制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严肃查处土地矿产管理中违法重点地区和重大典型案件,查处过程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结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提高执法水平和质量。继续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对涉及土地权属争议、征地矛盾等纠纷,要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进行行政调解,当调则调、能调尽调,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
康定县政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继续推进不涉密的党务、政务公开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渠道公开。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信访答询等服务,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审判和执行的比例,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继续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力度。探索创新寺庙管理模式,确保寺庙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泸定县政协:培养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理念。把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纳入干部考核,作为选拔提拔的重要依据。对法治政府建设中表现优秀的机关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抓好全民普法,在法律“七进”的过程中,要注重以案说法,增强实际效果。加强法制机构配置与人员配备。加大县政府法制办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行政机关应按工作需要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人员,逐步取缔协警代替国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现状。
道孚县政协:更广泛团结与发挥宗教界人士作用,通过他们教育团结更多的宗教人士及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守法,主动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将宗教界人士培养成为法治化进程的宣传者和推动者。政协应加强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视察,督促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将提案办理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引导发动委员们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有质量的提案。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加强法治能力建设,确保在法律框架内执政、行政。政府应组建一支水平较高、能力较强、精干高效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州监察局:加强监督检查,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纪律保障。加强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政令不通、有令不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监察、财政、审计及司法机关要加强联系协调,做到协同联动、优势互补,形成监督检查的整体合力。重点查办发生在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前移监督关口。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行政权力的科学配置。深化行政审批、财政管理、投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促进政府部门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对分离,推动以权力制约权力、以程序制约权力、以公开制约权力等实践。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进一步净化和规范网络文化经营活动,严厉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加强“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打击非法盗版、保护知识产权,整顿和规范出版物市场。在日常执法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职权,执法过程中应做到有法可依,一切管理过程都须做到有法有据。加强对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制培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培训班,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制观念,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促使经营者文明合法经营。
州财政局: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停止执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财税政策、越权减免税和通过财政支出变相减免税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理财行为制度设立、整合、退出管理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求,清理、梳理有违新预算法规定的各项财政理财行为制度,分门别类予以废止或修订。
州卫计委:强化队伍素质建设。政府法制机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多到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并适时组织一些业务培训。卫计委要主动邀请资深专家对本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培训。强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系统全行业树立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承担宣传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将法律知识纳入卫生计生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在岗培训的必修内容。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州环境保护局: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构建衔接紧密、相对完善的地方环境法规体系,为环保执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增强环境执法作用。科学划分统管部门与分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对各部门的职责具体化、细分化,形成系统性和协调性的环境管理体制。
州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切实强化监督效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机制。完善政府法制机构与其他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建立监督主体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规范有效的监督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健全对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制度和符合实际的监督方式,不断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推行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公开制度。依据行政执法民主化、规范化的原则,除了法定的保密内容以外,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将执法依据、理由和程序明确地告知相对人,行政执法机关也要以多种形式公开执法依据和程序规定。
州政协研究室: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不必要的干预,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州政协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