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宁
风清气正是一种环境,就是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风气正,人心就齐,干劲就足,事业就顺。如果潜规则大行其道、歪风邪气占据上风、庸俗文化充斥泛滥,必然会涣散人心,动摇执政根基。“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唯有风清气正,才有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政治生态。
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抓工作,前提是明确责任。党委是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要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的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牢固树立抓好政治生态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关于良好政治生态建设的规定,主动抓好部门和行业的政治生态建设,切实强化政治生态建设的政治责任、工作职责和自律之责,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形成经济工作和政治生态建设“两手抓”的新常态。
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必须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领导干部是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的具体执行者,我们在推荐干部时,一定要把“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及时推荐给党委。廉政上过不了关,问题反映比较多又没有查清楚的,坚决不能推荐;作风上依然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坚决不能推荐;为官不为,不敢担责、不愿干事的,坚决不能推荐。
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必须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没有完成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这就要求我们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反腐机制与制度,经常抓,长期抓。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要坚决狠刹“四风”问题,坚持勤政廉政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七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深入践行“三严三实”,继续狠抓“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兴起一股廉政之风;要贯彻州委“执行落实年”要求,围绕州委“十项重点工作”、州政府“1+8”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一项一项督查进度,一件一件推进落实,要兴起一股执行之风;要发扬勤俭节约传统,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兴起一股节俭之风;要围绕“互联网+”这个国家新兴战略,“飞机+”这个全州崭新的机遇,加快推进“智慧甘孜”建设,凝聚创业创新动力,兴起一股干事创业之风。
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必须将反腐败工作进行到底。心怀敬畏,才能慎始敬终;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我们一定要坚持反腐无禁区、无特区,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腐败,以“零延迟”态度惩治腐败,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惩,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断提高腐败“死亡率”,降低腐败“出生率”;要建立政府系统“一把手”廉政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重点查办发生在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腐败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资源交易、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要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的监督体系,推动政府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把个人置于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中,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通过一批典型案例的查处,教育和警示全州各级干部,真正收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必须践行依法行政的理念。法乃治国之重器。抓好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根本的、长远的办法是靠法治。当前,各县、各部门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树立依法行政思维,法治意识不强,“办事不依法、遇事不找法、解决问题不用法、化解矛盾不靠法”不同程度存在。各县、各部门务必践行依法行政的理念,不得以权代法、权超法外,必须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依法行政。唯有如此,全州各级干部职工,才会投入主要精力,有效而正确地行使人民所赋予的权力,管理好各项事务,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把事情做好。
全州各级干部要持之以恒,以身引领,将我州建设成生态旅游经济强州、全国民族地区全域旅游试验区、世界最佳旅游目的地的同时,大力推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将我州的政治生态也打造成全省高地、全国民族地区引领示范区。 (作者系州政府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