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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城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甘孜日报》    2015年07月28日

     本网讯(任敏)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我州稻城县各卡乡尼龙村、丹巴县章谷镇步行街社区荣获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稻城县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州以开展“法治县(市)”、“法治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
     截至目前,我州共有4个村(社区)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县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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