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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中院召开集中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

《甘孜日报》    2015年07月30日

    本网讯(记者 杨珂 实习记者 泽仁正光 实习生 耿丽兰)7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新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州两级法院1-6月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通过开展新闻宣传周活动,我州两级法院将以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主动争取州、市(县)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支持配合,整合两级法院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强化系统内执行,宣传等部门的协调联动,集中时间、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有内容、有亮点、有反响,形成一定规模的宣传态势,全力推进全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促进平安甘孜、和谐甘孜建设保驾护航。
    【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上,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国建,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余明平对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重点惩戒行为有哪些?
    刘国建: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2、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3、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犯罪行为。4、其他符合司法拘留条件的行为。
    记者:人民法院在打击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刘国建:人民法院对需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刑事责任人员线索,以及符合司法拘留条件,但行为人逃匿,首先对需要公安机关协助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线索进行摸底和甄别,然后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批捕、起诉。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对相关案件及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公开宣判。
    记者:此次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余明平:此次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宣传周的活动时间为2015年7月22日-28日,为时7天。具体宣传内容有:1、通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做法、成效、经验。2、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司法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的典型案例。3、近年来各地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的有关情况。
    记者: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余明平: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加强统一部署、汇报、协调、督促和检查。2、强化法律威慑,突出打击成效。要始终保持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的态势,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环境。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多种形式,展示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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