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郑和玲)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我州市场主体诚信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全州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全州工商系统从2014年10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实行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在全州各级工商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个体工商户2013、2014年度,年报率分别达到97.54%、98.91%,在全省优秀奖中排名第一;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96.77%,在全省优秀奖中排名第三;企业年报率为96.68%,在达标奖中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