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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国税认真落实车辆购置税减税新政

本站原创    2015年10月10日

    本网讯(局办)10月8日,州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5〕104号)要求,办理10月1日以后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业务5笔,减征税款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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