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检察院干警开展普法宣传。
■ 丽娟 裴学伟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对我和家人的关心和帮助,我会永远记得你们的恩情,好好生活,教育娃娃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当胡德奎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厚厚的一沓救助金时,他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含着泪感激地说道。
胡德奎,是泸定县杵泥乡金华村村民。几年前,他在外出帮人伐木时因电锯操作不当致使双腿残疾,雇用他的老板是外省人,为了躲债,一夜之间跑得没了踪影。找不着雇主,拿不到赔偿,为了生活和治疗费,胡德奎一家多方奔走,但毫无结果。胡德奎家里上有70多岁的老人,下有年幼待哺的孩子,妻子多年前就离开了他,他是家里的唯一的顶梁柱, 这一受伤,家里仅医药费就花去了大半积蓄, 本就清贫的家,因他受伤,几年下来,境况更是雪上加霜。
2014年年底,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工作时了解到这个情况,经请示汇报,引起了州检察院党组的高度重视,我州两级院检察干警依照司法救助申报程序,多次深入杵泥乡金华村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听取乡政府意见,掌握核实胡德奎家庭情况。通过与有关部门多方协调,及时跟进,2015年4月9日,终于为胡德奎和家人争取到了6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救助胡德奎是我州检察机关对困难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切实帮助他们克服生产生活困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规范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 我州检察机关严格贯彻中央六部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等规定,更新司法救助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引领全社会力量共建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救助大格局,有力提升了救助工作的水平和效果。2013年以来,依照法律规定共核拨司法救助人员6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2.3万元,18个基层院均办理了司法救助案,消灭了救助工作的“空白”。因工作成效突出,州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连续3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泸定县等3个基层检察院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授予“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
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州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法与情的融合,创新救助方式,畅通救助渠道,真正实现了从被动接访到主动救助的转变,而这仅仅只是我州检察机关履职为民、彰显正义的职能之一。近几年,我州反贪部门对“水务、社保等系统系列窝案”的及时侦破,公诉机关对“泸定特大诈骗案”、“石渠翁某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等案件的成功起诉,让人民群众在个案中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