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州政府法制办)近日,州人民政府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州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
《规则》共五章三十九条,主要从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规定。重点明确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个法定程序;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要实施决策后评估制度,决策执行主办部门应当根据决策执行时限或者有效期,组织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对决策内容、决策执行情况作出评估;明确了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在任何环节中对决策造成不利影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等等。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即这五个程序全部做到位才能称之为依法决策。《规则》的出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政府协商”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提高我州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度,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制度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