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为做好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5〕27号)文件精神,我州畅通职称申报渠道,强化社会服务和保障功能,重点支持非公有制组织从业人员申报职称,切实推进非公有制组织职称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打破人事档案管理限制。畅通渠道,打破受地区和人事档案限制要求,按照属地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县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逐级上报,解决外地企业不能在我州申报职称的问题。
强化业绩和贡献评价的重要性。在评价过程中坚持不唯学历、资历,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标准;在业绩考核方面,根据非公有制组织的特点,着重考核其完成专业技术工作任务的情况、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能力以及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经济、社会效益的贡献情况。
调整和充实评审组织力量。在评价专家选派过程中,积极吸纳非公有制组织中专业技术较高、作风正派、社会和业内认可度较高的专家担任评委,充分保障非公有制组织人员的根本利益,切实提高评审公平、公正。
目前全州受理林业、建筑行业等企业16个,其中非公企业5个,申报职称人数80人,通过人数72人,通过率为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