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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人群可享受“先诊疗后结算”

《甘孜日报》    2016年03月25日

    本网讯(见习记者 刘小兵)记者21日从州医改办获悉:为促进医疗精准扶贫,本月我州将启动针对特殊人群在全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先诊疗、后结算”服务模式。
    该模式启动后,建卡贫困户,民政部认定的五保户、“三无”人员和孤儿,其他无姓名、住址、家属的病人,需要采取紧急救治措施患者等四类人员到全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缴纳提前押金,只需持本人社保卡、医院开具的入院证或转诊证明原件到医院入院办理处进行“先诊疗后结算”人员身份核查,通过后与院方签订《“先诊疗、后结算服务协议书》就接受诊疗。诊疗期间医院每日向患者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并在患者出院前1至3天告知患者大致总费用。患者出院时缴纳扣除基本医疗报销部分后的费用,应缴费用超过5000元的可与医院商议分段结算。
    该模式有望在今年内在全州含中藏医院在内的县级及以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推行。
    因交通事故、打架斗殴、自杀自残、吸毒酗酒入院的不享受该政策,出院后恶意逃费、欠费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再享受该政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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