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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确定2016年度藏区新居任务

本站原创    2016年04月13日

   
    本网讯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6年藏区新居建设任务的通知》(川发改民经〔2016〕104号),我州明确2016年藏区新居建设任务和资金补助数额。全州2016年将完成13313户新居建设,新居建设资金补助统一按2万元/户标准补助到户。其中,中央资金补助8500元/户,省级财政资金配套补助11500元/户,共投入建设补助资金26626万元;全州扶贫新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任务为29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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