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州发改委)近日,我州留存电量方案获省发改委和省经信委审核批复,下达我州2016年度留存电量计划26.6亿千瓦时。其中,民生用电量为4.64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21.96亿千瓦时,飞地工业园区用电量14.34亿千瓦时。
今年,我州留存电量采取计划留存电量和市场留存电量两种形式。计划留存电量电价沿袭原有的定价方式,即按上网电价的90%加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市场留存电量的上网电价与直购电相似,即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实行合同定购且价格低于计划留存电量的上网电价并加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相对降低了用电企业生产成本和保障发电企业利益,是对留存电量分配和定价方式的一种探索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