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局办)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把“三关”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严把主体责任关。明确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建立健全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严把许可准入关。要求学校食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健康合格证明,且健康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对检查中发现未办理《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的,督促其依法办证,对拒不办理《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仍从事餐饮服务的学校食堂,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严把加工制作关。严格要求学校食堂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原料清洗必须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能存在交叉污染。制作四季豆、豆浆等要烧熟煮透,不得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格按规定留样,做好留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