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州质监局)近日,州质监局组织开展家用电器类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督促经销商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把进货查验关,对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品,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确认其有效性。共检查36家家用电器经销单位86个批次商品,其中,电器商场21家57个批次、灯具经销店15家29个批次。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经销商都能按照强制性认证要求规范经营行为。检查发现一些灯具生产厂家名称与证书标注不一致,部分产品标注过期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